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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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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2-0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月29日,教育部召开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座谈会。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将《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办学理校实践中,落实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 落实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各项工作中。

按照校党委统一安排,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利用有效方式通知本单位教职工,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学习,及时关注国内主要媒体刊播的相关理论动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和当前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紧密结合起来,为寒假开学后系统组织开展的学习活动奠定基础。

学习参考材料下载:校园网----办公系统----通知公告----宣传、统战公告。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月4日